各县区卫生计生委(局)、社会事业局,委直相关医疗卫生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近期竞价、议价、限价挂网采购药品带量采购价格谈工作,经连云港市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由各单位、县区、相关医疗卫生机构推荐,充实连云港市药品集中采购评审和监督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在职人员,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卫生计生、人社、物价、食药监等部门)从事与药品管理有关的工作人员。
(二)熟悉卫生计生改革与发展相关政策,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和较强议事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放宽到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四)临床专家可从肿瘤、心血管、儿科、妇科、呼吸、消化、泌尿、免疫、内分泌、传染病等类别中遴选推荐,药学专家可从药学、中(医)药学、药事等与药学相关专业中遴选推荐,其它专家可从财务及管理等专业中遴选推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推荐专家尽量涵盖所有专业。
二、相关要求
(一)各县区卫生计生委(局)与社会事业局、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按照要求组织好药品价格谈判和监督专家的遴选推荐工作,有参加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经历者优先推荐,由单位推荐并经本人同意。同时各单位要做好专家数据信息的保密工作。
(二)各单位根据“药品价格谈判和监督专家名额分配表”进行推荐(附件2)。
(三)已推荐为国家、省与市急(抢)救妇儿药品价格谈判专家,优先进入我市药品价格谈判专家库,不占用本次分配名额。
(四)请各部门、县区与相关医疗卫生机构于2018年1月29日前将《连云港市药品集中采购评审和监督专家推荐表》(附件3)、《连云港市药品集中采购评审和监督专家汇总表》(附件2)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与电子版材料一并报送市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委药政处)。
联系电话:85821681,电子邮箱:lygwjwyzc@163.com。
附件:1、连云港市药品价格谈判和监督专家名额分配表附件.doc
2、连云港市药品集中采购评审和监督专家汇总表
3、连云港市药品集中采购评审和监督专家推荐表
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