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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回族自治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人民医院中药材及配方颗粒服务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项目:昌吉州人民医院中药材及配方颗粒服

发布时间:202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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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人民医院中药材及配方颗粒服务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 2020年06月03日 所属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人民医院院标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昌吉州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昌吉州人民医院中药材及配方颗粒服务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昌吉州人民医院中药材及配方颗粒服务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JTF(GK)2020ZF1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元

项目联系电话:1529960777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昌吉州人民医院

地址:延安北路303号

联系方式:冯元 1529960777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谭婷 0991-4833033转8003

代理机构地址: 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采购名称

数量

年度采购预算(万元)

项目基本情况

服务期限

第一包

中药材(中药饮片)服务商

3家

100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年

第二包

配方颗粒(袋装、瓶装)服务商

1家

30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有效的“一证一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的相关经营权);(3)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4)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5)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参与第一包:中药材(中药饮片)服务商的投标企业,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和《药品GMP认证证书》原件,药品经营企业或代理公司需提供《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认证证书》原件。(7)参与第二包:配方颗粒(袋装、瓶装)服务商的投标企业,供应商必须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或其子公司),需提供《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原件,同时也是在当地食品药监部门完成备案的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需提供备案证明原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04日 10:30 至 2020年06月10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进行投标人免费注册(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24日 11: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24日 11:00

六、开标地点:

新疆昌吉市石河子西路260号环宇广场全季酒店4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或事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4日至2020年6月10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周末、节假日除外),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并上传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的资料(见下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进行报名审核,通过上述报名者可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信用中国查询查询彩色页面扫描件(加盖公章)、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彩色页面扫描件(加盖公章)、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页面彩色页面扫描件(加盖公章)、(第一包)《药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和《药品GMP认证证书》原件或药品经营企业或代理公司需提供《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第二包)《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同时也是当地食品药监部门完成备案的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需提供备案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或签字),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上传的资料文件均放在一个PDF文件内。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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