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采购包2: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一)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参与投标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
(二)中药饮片经营企业参与投标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证书,所投产品生产企业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
采购包2:
(1)(一)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参与投标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
(二)中药饮片经营企业参与投标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证书,所投产品生产企业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
1.计划备案编号:51011624210200008239[2024]01432
2.品目编码、品目名称:A07029900 其他医药品
3.采购包1预算金额: 963,925.28元;采购包2 预算金额: 2,336,074.72元
4.采购包1最高限价为:946,705.50元;采购包2最高限价为:2,288,201.30元
5.监督管理部门:双流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5804726。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双流区永安中心卫生院(成都市双流区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永安镇四兴街88号
联系方式:028-856827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新宇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仁路387号3栋1单元4楼404号
联系方式:028-860951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28-86095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