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藏成药挂网采购规则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保证申报产品信息公开、透明,现将第二批申报产品信息进行公示,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4日。
二、公示范围及内容
截至3月31日申报符合藏成药挂网的产品信息(详见附件)。
三、质疑要求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由企业被授权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在公示时间内现场递交加盖企业公章清晰鲜章(公章再复印无效)的书面申诉或质疑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相关要求
以虚假证明材料、选择性提供材料及采取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挂网的。将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4号)及裁量基准等配套文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约谈、披露失信行为、限制或终止挂网等分级处置措施。
五、其他事宜
公示期内受到质疑的产品将开展核查,待核实处理完成后再另行通知。如对公示结果无异议,公示期后纳入采购平台交易系统。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4日
联系电话:0891-6609950
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药品采购服务管理中心(拉萨市城关区当热西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