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配送企业:
为进一步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全面推进我县县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工作,根据国家卫计委、省卫计委相关要求和《张掖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张医改办发【2017】35号)、《张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公布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遴选结果的通知》(张卫计发【2017】1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临泽县药品采购配送管理工作的实际,在市选一类配送企业的基础上,计划从市级二类药品配送企业库中遴选10家配送企业配送药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 、坚持现有配送企业优先原则(2016年配送率达到60%以上);
3 、坚持配送权限高、积分高、配送品种丰富的企业优先原则;
4 、坚持质量第一、兼顾价格和企业信誉的原则;
5 、坚持严格遵循招标价格配送的原则;
6 、坚持医疗安全为先的原则,确保药品及时有效供应。 二、对参与遴选的企业要求
1 、纳入甘肃省药品配送企业数据库和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的药品批发经营企业。
2. 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新版GSP认证证书》、《GMP认证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药品经营企业。企业诚信记录良好,近五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3 、经营企业须有在本地配送资格,配送产品能覆盖省卫计委提供的药品目录;配送网络能覆盖本县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能直接配送至各村卫生室;
4 、拥有与配送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条件以及仓储能力和冷藏设备,并提供相应的配套服务;
5 、具备能实现对药品购进、储存、销售、配送等全过程质量监控的信息管理系统,能向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实时提供药品采购配送信息;
6 、必须出具配送承诺书,保证及时供应。能保证一般药品72小时内送达,急救、急用药品8小时内送达,节假日照常配送。半年内点配药品5%未配送的企业,自动终止其供应资格;
7 、必须坚持公平竞争,杜绝以贿赂、赠送礼品、组织外出旅游等不正当行为开展促销活动;
8 、必须遵守配送协议和要求,不得私自与医疗单位和村医联系配送药品;
9 、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开展测评,对不遵守配送协议的企业进行末位淘汰;
10 、主动承诺为患者让利,并能以具体形式体现。
三、符合上述条件的药品配送单位可凭下列资料办理报名手续: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 、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 、企业参加人员身份证明;
4 、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新版GSP认证证书》、《GMP认证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审核原件,提供复印件);
5 、配送药品经销目录;
6 、提交企业近3年纳税申报表(审核原件提供复印件);
7 、无违反违规经营行为的说明(企业自行说明);
四、报名范围、时间及地点:
报名范围:凡符合资质条件的药品配送企业均可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日8:30至2017年11月9日17时;
报名地点:临泽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联系人:程卫伟
联系电话:0936-5529340 18293650503
五、注意事项
1 、请各报名企业将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在报名截止时间内一次性提交;
2 、各企业应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遴选资格。
特此公告
临泽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0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