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卫生院(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直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驻丹各企业医疗机构,各药品配送参选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药品采购“两票制”工作,根据《山丹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要求,从张掖市卫生计生委遴选出的50家“市级二类药品配送企业”中遴选10家药品配送企业,与“市级一类配送企业”、“市级急救短缺药品储备库”企业作为我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我县于2017年12月14日至19日,通过企业自愿报名、专家公开评审,对24家报名参选企业从诚信积分、企业规模、配送能力、符合“两票制”品种数等4个方面进行了综合评审(附评审排名表),并将评审结果于12月20日-24日在山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门户网站、“健康山丹”微信公众平台和县卫生计生委一楼大厅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社会各界和医疗卫生机构及参选企业举报反映。经2017年12月27日委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兰州瑞达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药品配送企业作为我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现将确定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结果
1.兰州瑞达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2.兰州新光药业有限公司临泽分公司
3.兰州百福药业有限公司
4.甘肃永乐药业有限公司
5.甘肃御峰药业有限公司
6.甘肃武威天和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山丹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遴选评审成绩排名表.xlsx
7.甘肃大唐丽凯医药有限公司
8.兰州紫光药业有限公司
9.甘肃同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10.甘肃太和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二、配送范围
“山丹县急救短缺药品储备库”山丹同济药业有限公司和兰州瑞达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药品配送企业纳入我县药品配送企业管理,具备在山丹县县乡(镇)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配送权限。
三、其他事宜
1.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要根据《张掖市卫生和计划生
育委员会关于公布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遴选结果的通知》和《山丹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及时与市、县遴选的药品配送企业对接,按照省、市、县药品采购“两票制”及诚信配送的相关要求,签订药品配送协议和医药购销廉洁协议书,为药品采购“两票制”顺利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2.配送企业于1月10日前与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建立药品网络点配关系。
3.县卫生计生委将把药品采购“两票制”工作纳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卫生计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予以落实,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严禁在市级一类药品配送企业和我县遴选的企业以外的企业签约配送,否则责任自负。
附件:山丹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遴选评审成绩排名表
山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