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自治区医保局 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厅 药监局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印发<自治区药品配送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要求及自治区医保局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下半年和2024年上半年药品配送企业药品考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4年7月24日至30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主页“综合服务”,点击“申投诉管理”,选择“2023年下半年和2024年上半年药品配送企业药品考核结果”模块递交申投诉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7188588
宁夏医药采购平台技术支持:0951-6891069
医药招标采购科:0951-6891096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