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卖方会员: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限价挂网药品价格定期调整及挂网短缺药品重新报价工作的通知》安排,重庆药品交易所(以下简称“药交所”)已对2024年限价挂网药品定期调整和挂网短缺药品的企业报价(以下简称“报价”)完成核验,请相关企业对核验后的价格进行确认,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流程
1. 11月29日-12月6日,系统开放价格确认功能,请企业及时登录系统,进行操作。操作路径:【药品管理】-【挂牌商品管理】-【药品包装价格确认列表】-选择产品-确认价格则点击“确认”;不接受价格则点击“拒绝”;如进行价格申诉则点击“申诉”,并按要求在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申诉材料。
2. 12月7日-8日,药交所将根据各企业已确认价格数据,对报价类型为“所有制剂规格均无价格”的药品核算限价;对所有报价药品按“仿制药品挂网价格不超过原研药品价格等相关规定”核算限价。
3. 12月9日-10日,药交所发布报价类型为“所有制剂规格均无价格”药品的核算限价、“仿制药品挂网价格不超过原研药品价格等相关规定”药品的核算限价,请企业及时登录系统,进行操作。操作路径:【药品管理】-【挂牌商品管理】-【药品包装价格确认列表】-选择产品-确认价格则点击“确认”;不接受价格则点击“拒绝”;如进行价格申诉则点击“申诉”,并按要求在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申诉材料。
4. 12月11日-17日,药交所将通过系统对企业确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药交所接受企业投诉,公示期结束后不再接受投诉。投诉路径:【药交网】-【意见反馈】-【新增】。
5. 12月18日,公示无异议的药品挂网价生效。企业提交申投诉的药品,将根据处理情况另行通知。
二、注意事项
1. 未确认价格的药品视为放弃本次定期调整挂网,放弃定期调整的药品和已拒绝价格的药品在12月18日定期调整结果执行时将暂停挂网,如后续需挂网,可按照每月申报流程重新申报。
2. 国家医保标准编码已失效的产品,已终止挂网(或禁用挂牌)的产品,11月集中受理挂网药品价格确认期间已拒绝限价的产品,均不在本次价格确认范围内。
3. 请各卖方会员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操作,以免影响后续产品挂网。
如有疑问,请咨询:400-039-2233
重庆药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