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为解决医疗机构尤其是基层医疗机构部分常用药品供应保障不足、采购价格不统一、议价能力不足效率低下、阳光采购模式单一等问题,根据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指定由张掖市卫生计生委、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医疗机构联合体于2018年7月7-12日与有关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药品价格磋商撮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磋商方式
利用甘肃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平台,由医疗机构联合体与生产企业代表按照约定的时间,采取网上远程对话方式进行药品价格磋商或撮合。
二、时间安排
(一)模拟磋商及撮合时间
第一次模拟 磋商及撮合 | 日 期 | 时 间 | 内 容 |
7月8日 (星期日) | 15:00-15:30 | 企业模拟报价 |
15:30-16:00 | 专家模拟评审、测试系统 |
第二次模拟 磋商及撮合 | 7月9日 (星期一) | 15:00-15:30 | 企业模拟报价 |
15:30-16:00 | 专家模拟评审 |
(二)正式磋商及撮合时间
7月10日(星期二)起进行正式磋商及撮合,企业报价时段为每天8:30-9:30。经磋商撮合达成一致的,磋商撮合成功。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结束磋商撮合。
磋商撮合 时间安排 | 日 期 | 时 间 | 内 容 |
7月10日 (星期二) | 8:30-9:30 | 企业报价 |
9:30-18:00 | 专家代表评审 |
三、有关要求
(一)参与本次磋商撮合的生产企业,应尽快检查Ukey能否正常使用。若已过期,请尽快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申请领取。
(二)企业在规定的报价时段,通过网上报价并提交。报价时段截止后,系统自动将所有企业报价统一推送至磋商页面供专家评议。
(三)企业报价应客观、公平、合理,不得高于现行市场价格虚高报价。根据甘肃省药品阳光采购交易规则的有关要求,在本次撮合结果产生起半年内,若药品生产企业在我省其他地方的最新成交价格低于本次磋商撮合结果的,卖方应按“从新就低”原则自动调低正在执行的磋商或撮合价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自新成交价格产生之日起,按最优原则调整已有实际成交价。
(四)企业应在模拟磋商撮合环节积极响应,未参与模拟磋商的,磋商撮合后果自负。同时关注磋商、撮合期间的临时公告通知及业务电话,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联 系 人:王 强
联系电话:13209364449
平台服务支持:孙振鹏
平台支持电话:0931-2909262、2909381、8558793
传 真:0936-8298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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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