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现指定由张掖市卫生计生委、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组织医疗机构联合体,进行全省第二批阳光采购药品价格应急蹉商和市场撮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与条件
(一)本次参与 应急磋商及市场撮合 的企业必须通过甘肃省公立医院药品阳光采购平台 (http://yp.gsggzyjy.cn/ProduceLogin.aspx) 报名、网上维护其企业或产品基本信息,经审核合格方可参与( 重要资质文件均在有效期内的视为合格 ), 未报名或重要资质文件过期的,不得参与磋商撮合。
(二)应急磋商及市场撮合的药品目录,由省级药品采购机构及张掖市医疗机构联合体,根据 2017 年药品动态调整结果及保障供应需要综合确定:一是动态调整后中标企业放弃挂网资格药品中品种、剂型、规格缺失的药品;二是医疗机构反映供应困难、价格波动较大、采购困难的药品(包括阳光挂网药品、直接挂网药品);三是医疗机构联合体提出明确采购需求的药品。
二、磋商方式
利用甘肃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平台,由医疗机构联合体与生产企业代表按照约定的时间,采取网上远程对话方式进行药品价格磋商撮合,确有必要的将采取面对面方式磋商撮合。
三、时间安排
拟定于6月底或7月初进行网上磋商撮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宜
(一)请拟参与企业按照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医药采购处要求尽快报名、维护资料、申领或 检查 Ukey 、更新联系人信息等。
(二)企业在规定的报价时段,通过网上报价并提交。报价时段截止后,系统自动将所有企业报价统一推送至磋商页面供专家评议。
(三)企业应在模拟磋商撮合环节积极响应,未参与模拟磋商的,磋商撮合后果自负。同时关注磋商、撮合期间的临时公告通知及业务电话,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磋商撮合须知
1 、所有参与磋商撮合的企业,必须确保其生产的药品在未来一年内能正常供应。签订书面合同后,按磋商撮合承诺及双方确定的成交价格供应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原则上中途不得涨价。
2 、报价应客观、合理,不得高于现行市场价格进行虚高报价。对虚高报价的,即使磋商撮合成功,仍可启动市场价格核查程序。对核查属实的,可调低其成交价格。不接受价格调低的,可撤销磋商撮合结果及已签订的合同。
3 、对价格上涨明显的,将上报国家有关部门和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对涉嫌乘机哄抬药价、囤积涨价,订立攻守同盟、垄断涨价或操纵价格、不履行药品生产供应义务的,将报告发改部门和工商行政部门查处,全省医疗机构联合体可实行联合限制准入,限制和取消企业其它药品准入等。
4 、根据甘肃省药品阳光采购交易规则的有关要求,在本次撮合结果产生起半年内,若药品生产企业在我省其他地方的最新成交价格低于本次磋商撮合结果的,卖方应按“从新就低”原则自动调低正在执行的磋商或撮合价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自新成交价格产生之日起,按最优原则调整已有实际成交价。
5 、若磋商撮合成功,公示期间提出退出,给予企业警告 1 次;合同签订提出撤废申请或擅自涨价等,按照《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诚信管理办法》记不良记录 1 次。
( 五 )诚挚 邀请
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次磋商撮合的组织协调,省级药品采购机构负责目录制定、平台支持和数据服务,张掖市卫生计生委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医联体具体实施。磋商撮合结果拟纳入药品阳光采购商城供全省医疗机构使用。根据鼓励联合采购和保障药品供应的实际需要,欢迎各市(州)卫计委、全省医疗机构积极参与。
联 系 人:王 强
联系电话:13209364449
平台服务支持: 吴莉、 孙振鹏
平台支持电话 : 0931-2909268 、 2909382 、17797661558
传 真:0936-8298211
电子邮箱: zysypcsch@163.com
附件:
1.阳光采购药品基本用药应急磋商和市场撮合目录
2. 第二批药品阳光采购应急磋商及市场撮合工作方案
张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