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商: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桂医改办﹝2017﹞18号)、《关于调整广西壮族自治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两票制”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桂医改办﹝2018﹞2号)要求,2015年广西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第五、第六批)及低价药补充挂网采购目录品种须递交“两票制”承诺书。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作出“两票制”承诺的品种范围
2015年广西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第五、第六批)及低价药补充挂网采购已成功解密的品种。
二、递交“两票制”承诺书的要求
(一)递交时间
2018年9月4日至2018年10月26日。
(二)递交企业
2015年广西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第五、第六批)及低价药补充挂网采购目录品种的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集团)药品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全国仅限1家商业公司)、境外药品的国内总代理或直接从境外生产企业进口药品的代理商(在全国范围内仅限1家总代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合规委托负责药品销售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仅限1家企业)】。
(三)需递交的材料
1.授权书
承诺书仅限本企业被授权人递交,没有设置被授权人的,需递交授权书(见附件1);如需变更被授权人的,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的有关要求办理;原已指定被授权人并且不需要更改的无需递交授权书。
2.承诺书
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
3.其他需递交的材料(药品实际生产企业无需递交)
(1)进口药品的总代理需递交的材料(见附件3)。
(2)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集团)药品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需递交的材料(见附件4)。
(3)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合规委托负责药品销售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需递交的材料(见附件5)。
(四)递交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桃源办公区二楼大厅。
三、递交结果处理
截至2018年10月26日,未递交“两票制”承诺书的生产企业,将取消涉及药品的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直接挂网采购、低价药补充挂网采购挂网资格的网上交易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在“两票制”承诺品种范围内的品种,若由仅销售本企业(集团)药品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合规委托负责药品销售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承诺,且只承诺部分品种的,剩余品种由药品实际生产企业作出承诺。
(二)承诺的区域默认为广西全区。
(三)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加盖承诺企业鲜章。
附件:1.递交“两票制”承诺书授权书
2.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执行“两票制”承诺书
3.进口药品的总代理需递交的材料
4.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集团)药品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需递交的材料
5.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合规委托负责药品销售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需递交的材料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部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