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岭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就温岭市妇幼保健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cc122c08083
二、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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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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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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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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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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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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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配方颗粒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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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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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中药配方颗粒采购以及智能中药房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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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可续签一年。若遇国家政策调整影响合同执行的,服从国家政策,供货期可能不足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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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中介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与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具体以开标后评标前查询结果为准)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gmp 认证证书》,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或代理公司的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gsp 认证证书》,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同时取得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
9.生产商必须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
五、采购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地点:浙江省温岭市万昌中路创业大厦1幢1502室
2.标书售价(元):200(售后不退)
3.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人委托书原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4)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gmp 认证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或代理公司的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gsp 认证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同时提供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5)生产商必须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全部加盖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8日 下午14:00
七、投标地点:温岭市万昌中路创业大厦1幢1502室
八、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8日 下午14:00
九、开标地点:温岭市万昌中路创业大厦1幢1502室
十、其他事项:
1. 供应商应当报名后再获取采购文件,没有通过报名而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
2.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通过报名而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
3. 供应商对本次招标相关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4.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5. 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6.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向温岭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 书面质疑受理地点: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6-86155119
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城东街道万昌中路1333号创业大厦1幢1502室
8.疫情相关事项:因疫情防控需要,各投标人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开标活动,进入大厦及开标场地的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绿码)、行程码”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登记情况。人员座位隔空就座,排队等候前后间隔一米五以上。请各投标人提前到达,因预留时间不足、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等导致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十一、联系方式:
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台州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靖晔、周金超
联系电话:13736692168、13486209395
地址:浙江省温岭市万昌中路创业大厦1幢1502室
2.采购人:温岭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13758685617
地址: 温岭市城东街道下保路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