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甘肃省第五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中药配方颗粒专项)工作已完成相关规定流程,经省医保局授权,现对拟中选结果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按照中选规则,甘肃省第五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中药配方颗粒专项)拟中选200个品种10149个产品,详见附件。
二、公示期及申诉质疑
(一)公示期
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5日。
(二)申诉质疑递交要求
1.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可对拟中选结果提出申诉或质疑。
2.拟中选价格高于全国最低价(含集采中选价)的,拟中选企业公示期内应主动申请降价,其他企业可提出质疑,未按要求联动的取消拟中选资格。
3.质疑材料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同时应提供相关事实证明材料。
4.申诉或质疑材料包含“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申诉或质疑材料(自拟)及相关事实证明材料,扫描成1个PDF文档命名为“企业名称+甘肃省第五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药配方颗粒专项)申诉(质疑)”发送到指定邮箱(gansuzyyp@163.com)。
5.申诉或质疑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6月25日24时,逾期不再受理。
三、联系方式
工作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业务咨询电话:0931-2909261、2909381。
监督电话:0931-8127135(省医疗保障局)
电子邮箱:gansuzyyp@163.com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