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关于开展甘肃省第五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药配方颗粒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平稳有序做好甘肃省第五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药配方颗粒专项)报价确认工作,现将模拟报价、正式报价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医疗机构需求量公布
经省医保局组织全省医疗机构报量,授权我中心对医疗机构需求量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
二、报价流程
企业登录招采子系统,在中药配方颗粒二次报价模块进行操作。第一步先设置报价解密密码。第二步进行报价,首次报价结果及同品种平均中选价已导入至二次报价模块。对于省级集采中选产品,如企业二次报价与首次报价相同,勾选对应产品后点击一键填充价格,点击批量报价即可;如企业二次报价低于首次报价,需填写申报价,勾选对应产品后点击批量报价即可;如企业放弃申报该产品,无需操作。对于省级集采非中选产品,如二次报价与首次报价及同品种平均中选价两者中的低值相同,勾选对应产品后点击一键填充价格,填充价格为首次报价与同品种平均中选价两者中的低值,点击批量报价即可;如二次报价低于首次报价及同品种平均中选价两者中的低值,需填写申报价,勾选对应产品后点击批量报价即可;如企业放弃申报该产品,无需操作。第三步进行解密,对在规定时间内对二次报价确认产品解密。
三、模拟报价确认
(一)时间安排
第一次模拟报价时间:
2024年6月14日上午 10:00-11:00
第一次模拟解密时间:
2024年6月14日上午 11:00-11:30
第二次模拟报价时间:
2023年6月17日上午 10:00-11:00
第二次模拟解密时间:
2023年6月17日上午 11:00-11:30
(二)相关要求
所有参与本次中药配方颗粒集中带量采购的申报企业均应参加模拟报价和解密,进一步熟悉平台报价操作,验证平台是否正常登录,为正式报价和解密做好准备。
四、正式报价确认
(一)时间安排
1.报价时间:2024年6月20日10:00-11:00。
2.解密时间:2024年6月20日11:00-11:30。
(二)报价确认要求
1.省级集采中选产品,二次报价确认时不得高于首次申报价。省级集采非中选产品,二次报价确认时不得高于首次申报价及同品种平均中选价(见附件2)。
2.申报价格应包含税费、正常配送及药品调配、包装等伴随服务费用。
3.企业报价、解密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超时的报价、解密无法提交,会导致报价失败而失去中选资格。各品种以1克中药配方颗粒为报价单位,申报价格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报价保留小数点后3位。包装价格根据装量系统自动计算,无需企业填报,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4.对于企业报价错误导致中选后无法供应的,可在报价结束后1小时内提交撤回其报价的申请材料,同时取消中选资格。申诉材料包含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加盖企业公章的申诉函,材料扫描成1个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gansushuju@163.com),报价结束1小时后的申诉不予受理,中选后无法供应的按照招采信用评价相关要求处置。
(三)拟中选结果确定。申报企业按要求完成带量报价确认的,根据以下规则产生拟中选结果。
1.省级集采中选产品,二次报价不高于首次报价的直接取得拟中选资格。
2.省级集采非中选产品,二次报价不高于首次报价且不高于同品种平均中选价的直接取得拟中选资格。
五、联系方式
(一)工作时间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休息。
(二)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931-2909261、2909381。
监督电话:0931-8127135(省医疗保障局)。
平台技术支持电话:15214081132。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