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医药采购工作机构,各医疗机构,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为做好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与基础输液挂网采购工作。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2015〕7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5〕103号),我中心对企业递交的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与基础输液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部分审核结果通过河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平台进行挂网,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求进行网上采购。
河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