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明市首批常用低价药集中议价部分药品再次议价结果,综合分析所有遴选入围药品情况,经专家评审,决定开展第三轮议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议价范围
本轮议价药品包括以下两类:
(一)同一企业生产的同一品规、不同包装最小制剂单位价格不一致的药品,统一依据“同一企业生产的同一品规药品,不同包装间经换算后最小制剂单位价格应一致”的原则按低价调平处理;
(二)生产厂家报价小数点超过两位的药品,统一按“四舍五入”原则调整为两位小数点。
二、议价时间及方式
第三轮议价药品目录及回执价已提前录入“昆明市药品信息采集系统”,请涉及第三轮议价的生产厂家在2017年5月2日上午8:00-下午5:00,自行登录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凭各自的帐号、密码进入“昆明市药品信息采集系统”,按不高于回执价的原则进行第三轮报价(具体操作请参照生产企业操作手册)。
三、其他事项
请各有关生产厂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价,逾期未报价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议价资格。
咨询及申诉:市卫生计生委药政处 0871-63102593
监督及投诉举报:市卫生计生委纪检监察室 0871-63123306
附件:昆明市常用低价药第三轮议价药品目录
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