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各医疗机构:
根据《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实施2018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通知》(甘卫药政函〔2018〕669号)要求,现将2018版基本药物目录新增阳光挂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新增阳光挂网申报范围,为2018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且在甘肃省药品集中或阳光采购平台无中标或无挂网的药品。已有其他企业中标或挂网的,不在本次申报范畴。详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生产企业直接申报。凡纳入基本药物新增阳光挂网目录内的药品,开辟绿色通道,实行零备案申报。所有药品生产企业均可参与申报,不需要向医疗机构进行备案。进口药品应委托全国总代理或授权一级代理申报。
(二)资质合格。要求申报产品企业产品纸质均在有效期内、无质量安全隐患、近年来无违法违规记录,按照规定要求通过网上上传有关资料,不受理纸质材料申报。
(三)保障正常供应。所有申报药品,均应承诺遵守甘肃省药品阳光采购交易规则,及时响应医疗机构采购需要及网上议价邀请,确保一年内稳定供应甘肃省各级医疗机构,对无法保障一年供应周期的,建议企业不申请。因无法供应取消挂网或不响应医疗机构议价邀请的,将对企业诚信积分考核产生不良影响,且会计入不良记录档案。
(四)符合价格合理原则。所有申报药品应承诺在甘肃省医疗机构的实际供货价不高于全国平均供货价,且能如实申报其他省正在执行的中标挂网价。
(五)经公示无异议。所有申报药品,按程序对其申报药品及价格信息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放开阳光挂网。
三、申报平台及申报办法
(一)申报平台及填报办法。由药品生产企业或进口药品总代理(要求是覆盖甘肃全景的国内一级代理商)进行产品资料维护,使用Ukey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甘肃省药品阳光采购平台(http://yp.gsggzyjy.cn/ProduceLogin.aspx),按照平台要求,从平台数据库内选择对应产品并修改不准确信息,上传基本资质材料。具体填报办法详见操作帮助。
对于未纳入数据库的药品,企业先向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医药采购处进行数据库新增维护,后再进行申报。
(二)申报截止日期:2018年11月30日下午6时。
(三)价格填报要求:每一申报药品须按甘肃省药品动态调整管理办法、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规定,填报其正在执行的最低9省的省级中标、省级入围价、省级限价挂网价、入市价、挂牌价,不采集低价药品按日均费用核算的挂网价、企业报价和医保支付价。对于已在甘肃省医疗机构有供应的,申请企业也应提供甘肃省医疗机构正在执行的最低供货价格,并附发票、随货同行单、入库单等证明材料。企业填报价格将与第三方采集价格进行比对,经核实未如实提供最低9省价格的,属不诚信申报,可直接取消其申报资格。
四、业务咨询电话
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医药采购处
业务咨询电话:0931-2909268、2909385、2909386、2909383、2909262
自动传真:0931-2909269
平台技术支持:17797661558
电子邮箱:gansusjbf@163.com
附件:1. 2018版基本药物新增阳光挂网药品目录
2. 网上申报操作帮助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