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1.将本项目采购公告中“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的“时间”更正为“2024年07月01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因系统原因本项目采购文件更正为本次更正公告更新的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6-17 10:00:00,更正为:2024-07-01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6-17 10:00:00,更正为:2024-07-01 10:00:00。
原公告的采购联系方式:13980770277,更正为:028-60666286。
1.将本项目采购公告中“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的“时间”更正为“2024年07月01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因系统原因本项目采购文件更正为本次更正公告更新的采购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13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计划文号:51018824210200005294[2024]00183;2、采购包1:1,071,000.00元;最高限价:1,070,306.00元;3、采购品目编号和名称:A07023699其他植物类饮片;
二、监督管理部门:四川天府新区财政金融局;联系电话:028-61889702;地址:天府新区宁波路377号中铁卓越中心17楼;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四、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五、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