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药品生产企业:
为做好2020年新增医保目录药品挂网采购工作,根据《关于开通2020年新增医保药品直接挂网绿色通道的工作提示》的要求,现就部分新增医保目录药品挂网采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信息公布
2021年5月13日药品信息将通过“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阳光平台)向医疗机构推送,5月17日生效议价。药品信息公布后,请各药品生产企业核对药品信息,如有疑义及时向市药事所反馈。
二、药品议价采购
医疗机构与生产企业根据全面议价规则自主议价,议价结果双方确认后方可采购。
三、其他事项
自发文之日起,新增医保目录药品按全面议价规则,在“药品申报”模块选择“医保药品”中“全面议价新申请”进行申报。
联系部门:社会服务科
联系电话:021-31773244、31773255、31773266。
特此通知。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