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药品生产企业:
为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在上海地区挂网工作,根据《关于开通2020年新增医保药品直接挂网绿色通道的工作提示》的要求,现就部分医保谈判药品挂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信息公布
于2021年3月23日由“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向医院推送药品信息,3月25日生效。挂网药品按现行有关规定采购。
二、药品信息核对
药品信息公布后,请各药品生产企业核对本企业的药品信息,若有疑义应及时向市药事所反馈情况。
联系部门:社会服务科
联系电话:021-31773244,31773255,31773266。
特此通知。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