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自治区药招办《关于商请拟废止部分药品中标(挂网)资格的函(宁药招办函发2018 11号)和《关于商请启动药品集中采购等工作的函》相关要求,拟对不按中标价格正常供货和主动申请废标或撤销挂网的药品给予取消中标(挂网)资格的处理。(详见附件)
公示期:2018年5月9日-15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企业出具授权委托书及正式文件向宁夏药品采购中心提交申诉。逾期不申诉或不说明情况的,给予取消其中标(挂网)资格。
联系人:于丽娜 张东河
联系方式:0951-6891051 0951-6891038
附件:拟取消中标(挂网)资格的药品和企业名单
宁夏药品采购中心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