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2005年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和网上竞价采购工作的日程,药品招标代理机构对规定截止日前企业递交的药品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核工作已基本结束。在此基础之上,采购中心组织三家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报品种目录进行核查,现决定:
一、对截止日前递交的属于本次集中招标和网上竞价采购范围,但未列入采购中心已公布的药品目录通用名的部分西药品种,列入增补目录(见附件1)。
二、附件2所列377个品种不属于本次药品集中招标和网上竞价采购的范围(见附件2)。涉及有关品种的资格证明文件留存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心,不予退还,作为制定下一次招标目录的参考。
三、欢迎各有关单位对本预公告所公布目录进行核查,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于2004年12月1日前反馈我中心。
联系电话:65242006 传真:65241469
2004年11月24日
附件:1、增补目录
2、2005年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和网上竞价采购递交资格证明文件中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的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