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中药配方颗粒监管的通知》要求,同意陕西仁泰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接受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委托,在我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和专业的中医诊疗机构配送中药配方颗粒,现将中药配方颗粒配送资格备案结果公告如下:
序号 | 配送企业 | 配送范围 | 生产企业 | 配送期限 |
1 | 陕西仁泰药业有限公司 | 陕西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和专业的中医诊疗机构 | 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 | 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10月31日 |
2 | 陕西济泰宁医药有限公司 | 陕西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和专业的中医诊疗机构 | 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10月31日 |
3 | 安康康瑞医药有限公司 | 陕西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和专业的中医诊疗机构 | 江阴天江药业有限公司 | 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10月31日 |
4 |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汉中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和专业的中医诊疗机构 | 北京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 | 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9月6日 |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