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属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规范我区公立医疗机构医联体成员单位药品统一管理,根据《浙江省医改办关于开展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医改办〔2017〕7号)》、《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杭区关于改革完善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余政办〔2018〕10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请各公立医疗机构遵照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药品目录总体保持稳定,医联体内慢病用药药品目录统一,其他药品目录严格遵循一品两规原则,抗菌药物实行分级管理。医联体牵头单位负责医联体内各单位药品目录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二、药品遴选原则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得使用在基药目录中无通用名及常用清单外的抗菌药物、中药注射剂及辅助治疗用药,严格控制并逐步减少非主流品种的使用。
(二)优先选取通过国家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药品。
(三)优先选取价格谈判后价差较大药品。
(四)慢性病用药尽量满足签约病人需求。
(五)从严控制备案采购申请审批。与余杭区药共体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谈判范围内药品具有相同通用名(或相同分类)、相同给药途径的药品,尤其是重点监控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原则上不再实施备案采购。确因供应、疗效、价格差距过大等原因须实施备案采购的,应严格控制使用。其他情况,要严格按“临床必须,无可替代”的原则申请和使用。
(六)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不得新增已谈判药品品种目录之外的药品。特殊原因需新增的品种应遵循余杭区价格谈判原则(进价按照全省最低价)。
三、新增或淘汰药品申请程序
(一)院内审批:各单位药品使用科室根据实际需求提出药品采购申请,填写《余杭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申请表》,经单位药事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医联体药事委员会讨论。
(二)医联体药事会讨论:各医联体成立医联体药事委员会,并建立医联体药品目录评审专家库,抽取专家库专家(不少于9人)投票决定新增或淘汰药品,票数不少于总票数2/3为通过。新增或淘汰药品评审原则上每季度一次,一年不多于四次。
(三)药品价格谈判:医联体牵头单位负责对新增药品进行价格谈判,谈判遵循余杭区价格谈判原则(进价按照全省最低价)。
(四)网上申报:药品采购申请经医联体药事委员会讨论同意后,由牵头单位在区平台进行申报,并上传药事委员会讨论记录和药品价格谈判结果。
(五)局级审批:局事业发展科根据网上申报情况进行审核,报局长办公会议批准后备案。
四、药品临时备案采购程序
(一)院内审批:各单位药品使用科室根据实际需求提出药品采购申请,填写《余杭区医疗机构药品备案采购申请表》,经药剂科初审报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上报局事业发展科。
(二)局级审批:局事业发展科负责对《余杭区医疗机构药品备案采购申请登记表》进行审核,报局领导批准后备案。
(三)采购管理:临时备案药品采购量不超过一个月,如需再次采购必须重新备案申请,同一种药不得超过3次临时备案申请。慢病用药临时备案采购限专人专用,临床紧急、急救用药可以先采购,同时电话报备,事后补报审批程序。临时备案药品不得进入单位药品采购目录。
(四)省标目录外药品备案采购:区属医院如需申请省备案采购目录内药品,需先报局事业发展科初审,经局长办公会议同意,后进行市、省备案采购审批。省药械采购中心批准后报局事业发展科备案,同时报局纪检组备案。
五、监督与管理
局事业发展科对区卫计系统药品的采购管理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指导,动态监管临时备案药品采购使用情况。各医疗机构应严格控制单位药品目录及备案采购,不得随意更改目录或增加备案采购品种,以保证网上招标采购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对违反采购规定的,将依规依纪严肃查处。
附件:1、余杭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申请表
2、余杭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备案采购申请表
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9月18日
附件1:
余杭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 采购药品信息 | 采购类型 | 1、新增 2、替换 |
| 通用名 | | 商品名 | | 剂型 | |
| 规格 | | 采购数量 | | 最高医保支付价/采购价格 | |
| 转换比 | | 生产企业 | |
| 是否余杭区目录内产品 | 1、是 2、否(区内目录是否有相同通用名产品 是 否 ) |
| 申请备案原因 | 申请人(签字): 科室负责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
| 单位药事会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
| 医联体药事会意见 | 负责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
| 区卫计意见 | 分管科室负责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 局领导(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
本表一式两份,区卫计局一份,医疗单位一份。
附件2:
余杭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备案采购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 备案采购药品信息 | 临时备案类型 | 1、省市专家用药 2、慢病病人申请 3、临床无可替代 4、目录内同通用名产品缺货、断货 5、其他 |
| 通用名 | | 商品名 | | 剂型 | |
| 规格 | | 采购数量 | | 最高医保支付价/采购价格 | |
| 转换比 | | 生产企业 | |
| 是否余杭区目录内产品 | 1、是 2、否(区内目录是否有相同通用名产品 是 否 ) |
| | 申请人(签字): 科室负责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
| 药剂科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
| 医疗机构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
| 区卫计局意见 | 分管科室负责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 局领导(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
本表一式两份,区卫计局一份,医疗单位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