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余杭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细则的规定,受余杭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共同体委托,余杭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余杭区药品集中采购目录中的药品进行价格维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价格维护范围
余杭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成交目录内(含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且目前在余杭区范围内销售(含中标)的当前价格已不是浙江省范围内销售(含中标)的当前最低价格的品种。
二、维护方式
原则上采用资质审核、企业报价和价格审查,最后确定维护结果。
三、要求
(一)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如实申报药品在浙江省范围内销售(含中标)的当前最低价格。如发现未如实申报,则取消该供应商所有成交药品的供货资格,同时取消该生产企业所有药品在我区采购共同体内的交易资格,并视情节纳入黑名单,一年内拒绝其所有药品在我区销售。
(二)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非现场报价,不接受非被授权人报价。
四、报价时应提交的资料(必须加盖供应商鲜章)
(一)生产企业承诺函(附件1);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2);
(三)生产企业报价表,一式两份分装两个信封,均需盖骑缝章(附件3);
被授权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由接收材料的工作人员当场审核确认,同时生产企业递交《余杭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生产企业报价表》。《生产企业报价表》须加盖企业鲜章,密封于两个信封内,信封外须注明“报价文件,并注明报价药品名称及规格”,信封启封口处须加盖生产企业骑缝章。企业报价时需注明浙江省最低价销售地区并提供销售证明材料。
五、报价时间
文件公示时间为公布之日起至2019年9月17日17:00止。9月18-20日为现场集中受理报价日,其余时间均不予受理。
六、报价地点
余杭区南苑街道迎宾路369号,余杭区第一人民医院6号楼二楼。
七、联系方式
联系 人:朱先生 陈女士 谢先生
联系电话:0571-89369934 13605702250 15372002288 15372002273
信息发布网站:余杭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hang.gov.cn)
余杭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
共同体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