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非中选药品价格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函〔2020〕3号)和《关于申报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非中选药品价格有关事宜的通知》(豫公共资源〔2020〕31号),现将专家对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非中选药品的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4月23日至27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企业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将书面材料递交至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非中选药品价格评估结果.xls
附件2: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非中选药品撤销挂网资格名单.xls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