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保局等部门《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0〕2号)和省医保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医保〔2019〕13号)有关要求,为确保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以下简称第二批集中采购)工作顺利实施,现将第二批集中采购工作有关政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0年3月31日17时前,将有关意见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省医保局。
联系电话(传真):0371-69698033
电子邮箱:hnsybjjgzc@126.com
附件1:关于落实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集中采购非中选药品价格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