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9年7月29日就卫生所药品定点供应商采购(重)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卫生所药品定点供应商采购(重)(GXZC2019-C3-25351-GXYL)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药品定点供应商确定1名,药品供应商需要在2年内完成向采购人卫生所的药品供应。在服务期2年期间,采购人将根据每月预估用药量向成交药品定点供应商采购药品,两年预估采购总金额为80万元(其中卫生所经费预算60万元,南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门诊统筹基金20万元)。具体采购药品数量、品种、价格等以采购人每月实际采购订单为准。
服务期为2019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2019年7月16日 。
四、磋商日期:2019年7月29日
五、评审地点: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1楼E座)
六、磋商小组成员名单:江强、熊燕、钟政
七、定标日期:2019年7月30日
八、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国凯大道东18号
3.成交金额:陆拾万伍仟壹佰伍拾肆元肆角贰分(¥605154.42)
4.成交标的的名称、数量、单价、规格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最终报价清单》
服务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药品必须是符合国家正规版本、知识产权、正规厂家等合法来源,并为所提供产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免费送货上门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
合同履行日期:2019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九、服务费标准
本项目的成交服务费按本须知第36.1款规定的“(服务类)” 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计算结果少于¥10000元的,按¥100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服务费金额:10000.00元
十、联系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饶碧刚、吴小芹;0771-2618199、2618118
地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2楼D座
2.采购单位名称: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及电话:董婕; 0771-3828335
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秀灵路37号
3.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771-5331539,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69号。
十一、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或受托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1.竞争性磋商文件
2.《最终报价清单》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