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经报财政部门批准(采购计划编号: 201905290084 ),对卫生所药品定点供应商采购(重)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卫生所药品定点供应商采购(重)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9-C3-25351-GXYL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次药品定点供应商确定1名,药品供应商需要在2年内完成向采购人卫生所的药品供应。在服务期2年期间,采购人将根据每月预估用药量向成交药品定点供应商采购药品,两年预估采购总金额为80万元(其中卫生所经费预算60万元,南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门诊统筹基金20万元)。具体采购药品数量、品种、价格等以采购人每月实际采购订单为准。
服务期为2019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五、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竞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9年7月23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天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到6时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1楼A座)
3.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本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必须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号)。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投标人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七、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贰仟元(¥12000.00)。
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名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宁市民主支行(网银支付可选中国银行南宁市邕州支行),银行账号:623661021638,开户行行号:104611010017】。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9年7月29日下午3时30分前递交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1楼E座),逾期不受理。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2019年7月29日下午3时30分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1楼E座),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联系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饶碧刚、吴小芹;0771-2618199、2618118
地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2楼D座
2.采购单位名称: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及电话:董婕; 0771-3828335
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秀灵路37号
3.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771-5331539,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69号。
十一、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