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计生委,市人民医院:
现将2017年8月份全市药品采购情况通报如下:
一、采购情况
(一)重点监控药品采购情况
1、县级以上公立医院采购情况
8月,全市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采购省第三批重点监控药品金额为237.50万元,采购比例为3.33%;其中市人民医院采购比例为5.84%,谯城区、涡阳县、利辛县、蒙城县采购比例分别为3.41%、3.36%、1.78%、1.55%。
2、基层医疗机构采购情况
8月,全市基层医疗机构采购省第三批重点监控药品金额为82.01万元,采购比例为2.76%;其中涡阳县、利辛县、谯城区、蒙城县采购比例分别为4.64%、2.92%、1.78%、1.33%。
(二)各类药品采购情况
1、县级以上公立医院采购情况
1-8月,全市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总金额为55429.53万元,第一质量层次药品采购金额为17146.30万元,采购比例为30.93%;其中市人民医院、华佗中医院、涡阳县中医院、蒙城县第一人民医院采购比例符合要求。普通大输液采购金额为1233.04万元,采购比例为2.22%。
1-8月,全市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省基本药物、国家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分别为84.91%、34.41%;其中省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均符合要求;蒙城县第一人民医院、蒙城县第二人民医院、蒙城县中医院、利辛县中医院、利辛县第二人民医院国家基本药物使用比例符合要求。
2、基层医疗机构采购情况
1-8月,全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总金额为25708.57万元,第一质量层次药品采购金额为1947.31万元,采购比例为7.57%。普通大输液采购金额为1385.71万元,采购比例为5.39%。
1-8月,全市基层医疗机构省基本药物、国家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均符合要求,分别为99.82%、74.85%。
二、存在问题
1、涡阳县中医院、利辛县中医院第一质量层次药品采购比例较高,分别为34.61%、34.09%。
2、市人民医院、涡阳县中医院、华佗中医院、涡阳县人民医院国家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较低,分别为20.10%、26.43%、28.11%、29.78%。
三、工作要求
各县区、各医疗机构要继续做好省第三批重点监控药品的监管,在保障临床用药的前提下,重点抓好监控药品合理使用,落实好处方点评工作。
附件:1.各县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省重点监控药品采购情况(8月)
2.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省重点监控药品采购情况(8月)
3.各县区基层医疗机构省重点监控药品采购情况(8月)
4.各县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情况(1-8月)
5.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情况(1-8月)
6.各县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情况(1-8月)
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