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药品挂网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医保函〔2019〕138号)要求,我区2021年首批规范新批准上市药品目录信息的审核及公示工作已结束,现就已审核通过的目录开展相关药品信息维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维护时间
2021年8月6日至2021年8月12日。
二、维护产品与价格信息
(一)产品维护
已审核通过的生产企业登录新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平台新批准上市药品模块后,点击页面-产品维护列表,点击编辑产品信息按钮,跳转页面维护其产品信息,手动填写页面相应需要维护的产品信息,点击保存并送审。送审功能需先维护价格信息方可成功送审产品。
(二)价格维护
已审核通过的生产企业登录新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平台新批准上市药品模块后,点击页面-价格维护信息,点击维护价格按钮,跳转页面维护产品价格。所填报价格信息按照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药品挂网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医保函〔2019〕138号)中挂网价格形成规则的要求,维护截至2021年6月的最新数据。价格维护完成之后返回产品维护列表点击送审。
请各相关医药生产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和要求进行信息维护。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在规定时间内维护信息未送审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