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国家相关文件及《药品分类挂网采购工作细则(暂行)》要求,结合我区《关于规范自治区药品挂网价格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已分批分次停止部分多包装注射剂产品挂网,并完成对应单支注射剂价格调整工作。为进一步规范阳光挂网注射剂产品和价格,现将近期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企业自主核实相关注射剂挂网价格
(一)目前梳理出486个单支注射剂产品已有医保编码但未及时申报阳光挂网,导致对应多包装在网产品暂无法停用(详见附件1)。请相关企业对以下价格进行核实:1.核算其对应挂网多包装产品价格,并比对附件中核算出的最低价;2.核实单支注射剂当前在全国各省挂网价格,尤其是附件1中列出的各省低价。
(二)部分已挂网注射剂单支价格与同通用名、同厂牌、同含量装量的多包装产品核算后的价格差异较大。挂网单支注射剂价格低于多包装核算后单支价格的(详见附件2),请企业核对挂网单支价格;多包装核算后单支价格低于挂网单支注射剂价格的(详见附件3),请企业核对多包装挂网价格,尤其关注最低价格。
二、具体要求
如对附件中所列价格有异议,企业可在10月28日前提交澄清说明及证明材料附件(加盖企业公章)发至邮箱(ylypcg01@163.com),证明材料必须充分详细,价格证明截图需显示系统时间。
逾期未提交情况说明的产品,我区将按照附表中比对核算的价格低值进行价格调整,并停止对应多包装注射剂产品挂网。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0991-8802195。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