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国家相关文件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挂网细则》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挂网政策,规范药品挂网价格,请各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即日起开展自查并进行挂网价格动态调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兵团已挂网药品价格高于“全国各省一览表”已挂网省份,且不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挂网细则》豁免条件。
二、动态调整时间
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1月6日。
三、具体要求
请相关企业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兵团招采子系统“动态调整”模块主动完成挂网价格下调工作。逾期未进行价格调整的产品按照参照价进行价格调整。企业对参照价有异议,可于11月6日前先申请暂停挂网,待相应省份更新价格一览表后再申请恢复挂网。
相关企业需要高度重视,抓紧做好挂网价格动态调整工作。
联系电话:舍晓婷0991—4607069
陈倩倩0991—4607077
兵团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