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药采中心字〔2024〕270号
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药品医用耗材挂网工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4〕70号)和相关要求,现将2024年11月10日集中受理药品信息核验结果予以公示,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
新增挂网药品信息核验结果。
二、结果查询
各参与申报企业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药品招采子系统】—【药品招标管理】—【动态调整管理】—【药品申报公示】查看相关药品信息核验结果。
三、核验结果异议办理
(一)各有关企业若对药品信息核验结果有异议的,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供真实、有效、齐全的佐证资料,逾期和不按规定递交的不予受理。
(二)企业递交申(投)诉材料包括:《业务受理表》(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2)、《情况说明》和相关清晰有效的佐证材料。
(三)递交方式:通过网上递交材料的企业,登录【网上业务办理系统】-【专项业务模块】-【药品相关业务办理申诉通道】递交申投诉材料。
(四)公示期间接到的申(投)诉集中处理,届时将通过自治区医药采购网统一公布结果。
四、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16日-12月22日。
联系方式:0471-4908343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