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河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企业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卫药政〔2018〕3号),现将企业递交的药品“两票制”材料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6日-2022年11月18日。
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企业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医药采购”模块、登录新版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用账号(或CA)登录后,进入“申投诉管理”模块,在“药品两票制质疑”栏目中上传申诉材料、相关资质图片和电子表格(Excel格式)。
三、药品企业递交“两票制”材料。
即日起,请企业通过新版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办理两票制业务。具体操作请点击新版平台“办事指南”栏目,查看《药品企业两票制办事流程》。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