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萧山区药品采购共同体第二批药品价格谈判实施细则》,现将《萧山区药品采购共同体第二批药品价格谈判竞价分组目录》(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核实,陕西汉王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强力定眩胶囊(规格:0.35g×36颗/盒)已在省平台暂停交易,不纳入本次价格谈判。
二、经核实,卫材(中国)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甘草酸苷片(规格:甘草酸苷25mg,甘氨酸25mg,蛋氨酸25mg,100片/盒)质量层次更正为第二层次。
三、截止2017年11月1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未公布通过国家一致性评价的药品的评审结果,故本次药品价格谈判中不能认定通过国家一致性评价的产品。
四、经专家评审,部分产品达到国际水平仿制药,均已在竞价分组目录的备注中注明。
五、如有生产企业对被认定为达到国际水平的仿制药有质疑,可在11月22日下午5点之前提交书面材料至萧山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1108室,无质疑的视作认同。
六、如在本次价格谈判中被评定达到国际水平仿制药中的产品提供虚假证明资料,一经查实取消该产品在本次药品价格谈判的资格,并将情况上报至杭州市萧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七、其他特殊情况,由采购共同体领导小组另行协商解决。
附件:萧山区药品采购共同体第二批药品价格谈判竞价分组目录.xls
杭州市萧山区药品采购共同体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