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计生局:
为了促进宝鸡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网上采购工作持续、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规范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根据《关于完善县域药品“三统一”配送管理的通知》(陕医改办〔2014〕1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域药品配送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卫药政发〔2015〕23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通过请示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省药品采购中心,现要求各县区将本辖区内药品“三统一”网上采购和配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或需要市局药政科协调解决的问题和建议于4月8日前反馈至市卫生计生局药政科。(纸质版加盖公章)
联 系 人:田毅
电子邮箱:baojistycc@163.com
宝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