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文山州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工作,切实保障基层医疗机构用药需求,根据《文山州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工作方案》要求,特向社会公开遴选文山州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现就遴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项目名称
文山州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遴选。
二、遴选组织单位
文山州医疗保障局。
三、遴选工作任务
为文山州基层医疗机构遴选药品配送企业15家(其中:州内注册企业7家、州外注册企业8家),遴选确定的企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服务。
四、遴选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宽进严出、考评结合、动态调整的原则;坚持药品配送“两票制”原则。
五、企业参加遴选的条件
(一)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
(二)同一集团公司内或有股权关联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仅允许其中一家企业参加遴选(被选中后可授权在文山州内注册的本集团内或有股权关联的生产、经营企业配送,但不得委托非集团内或无股权关联的生产、经营企业配送)。
(三)企业诚信记录良好,近三年来无生产、经营假冒伪劣药品和出租、出借许可证等违法行为,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四)企业内部机构健全,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从业人员数量能满足配送业务需求,拥有药学、医学、生物和化学等相关专业的人员。
(五)拥有与配送业务相适应的仓储及设备,能满足药品储存的温度、湿度要求,具备一定数量的配送车辆,保证及时配送需求。
(六)具备完善的企业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能实现药品购进、储存、销售等经营环节全过程质量控制。
(七)有应对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冷链药品管理等应急管理措施。
(八)必须出具配送承诺书,保证及时供应、配送文山州所有基层医疗机构采购的药品。能保证一般药品48小时内送达基层医疗机构,偏远地区不得超过72小时,急救药品必须在8小时内送达。节假日照常配送,承诺严格执行“两票制”,配送时必须提供“两票制”发票。
六、遴选评分标准
文山州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标准分为企业资本、经营条件、经营规模、配送能力、药品质量与经营关联水平、社会贡献6个方面标准,满分100分。相关分值如下:
1.企业资本11分。
1.1注册资金5分,以参选企业注册资金为依据进行评分。
1.2企业信誉5分,包括是否有欠税记录、被处罚记录、被强制执行记录、被民事判决记录和异常经营记录等。
1.3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企业或国家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1分。
2.经营条件24分。
2.1经营范围9分,以参选企业药品经营范围进行评分。
2.2仓储条件15分,以参选企业药品仓库的仓储面积进行评分,包括常温库面积、阴凉库面积和冷库面积。
3.经营规模10分,以参选企业2019年销售总额为依据评分。
4.配送能力20分,以参选企业的配送车辆数、配送网络覆盖面(文山州内)和企业内部网络建设情况为依据进行评分。
5.药品质量与经营关联水平20分,企业2018年以来是否存在药品质量安全问题,评价企业配备执业药师情况以及企业内部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6.社会贡献15分,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就业人数、2019年纳税情况以及2020年捐赠资金参与公共事业发展建设情况。
七、遴选工作流程
(一)发布遴选公告(2020年4月8日)
在文山州政务网及其他媒体公开发布《文山州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公告》。
(二)受理企业报名申请(2020年4月9-16日)
参选企业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向文山州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其他有关文件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申请企业报送材料时间先后排列遴选序号,发放“材料接收回执单”。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三)资料预审(2020年4月16-17日)
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参选企业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出初审合格企业名单并提交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文山州政务网及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列入遴选评定对象。
(四)预审结果公示(2020年4月17日—27日)
在文山州政务网及相关媒体公示参选企业名单。
(五)遴选评定(2020年4月28日)
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从组建的遴选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1名专家,按照遴选评分细则对参选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评分,每个专家负责1至2项评分内容依次给予评分,按照综合评分高低顺序(州内注册企业和州外企业分开排序),选定15家(其中:州内注册企业7家、州外注册企业8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作为文山州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
(六)遴选结果公示(2020年4月30日—12日)
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遴选结果在文山州政务网和相关媒体进行公示。
(七)遴选结果上报(2020年5月13日)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企业,由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名单上报至省医疗保障局备案,并由省医疗保障局通知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挂网,同时办理相关业务。
八、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提交的材料
(一)报名时间:
2020年4月9日8:30至4月16日17:30前(节假日不受理)。
(二)报名地点:
文山州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文山市华龙西路3号信访楼三楼325室),联系人:苗茂生,联系电话:0876—2140231。
(三)报名方式:
请各参选企业到指定地点报名,领取回执单。
(四)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参选申请书。
2.申请企业基本情况简介。
3.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资质证明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核实后返还)和复印件,企业实缴注册资金证明资料。
5.社会信誉资料:企业所在地县(市)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信用记录材料。
6.属于“4+7”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标生产或配送企业的提供中标材料或配送材料。
7.药品经营范围证明资料(提供详细的经营品种大类)。
8.基本设施设备资料:最近一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库房验收许可材料,企业办公场所、公司药品仓库面积的产权材料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9.经营状况资料:2019年度企业药品销售情况资料。
10.配送服务资料:药品配送服务方案,方案包括服务承诺、系统支持、人员支持等内容;企业产权的药品配送车辆(含冷链运输车)行驶证原件(核实后返还)和复印件。
11.专业人员配备情况资料:申请企业执业药师执业证书原件(核实后返还)和复印件;企业员工参加社保材料。
12.公益事业资料:企业员工情况材料、2019年度纳税情况材料、2020年度公益捐赠情况材料。
九、注意事项
(一)参加遴选的企业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复印件必须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参加遴选的药品配送企业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和提交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文山州医疗保障局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