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公立医疗机构及各相关配送企业:
为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尽快开展我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带量采购的工作要求,结合《关于做好德州市定点公立医疗机构集中采购药品医保基金代结算工作的通知》(德医保发【2020】81号)文件精神,7月6日我市药品带量采购中选品种线上交易落地以来,工作进展总体平稳,目前已进入结算阶段,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药品带量采购药品货款结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操作要求
登录德州市医药大健康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http://dezhou.hxmec.cn/)开展相关工作。开展过程的所有公告和信息通过平台进行发布。
(一)电子结算委托申请
1.参与对象:参加德州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住院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
2.操作时间:2020年9月2日起至2020年9月10日全天。
3.操作入口:【首页】->【药品集中采购平台】->【CA登录】,登录后首页【药品交易】,详细操作,请到系统内右上角帮助栏下载《德州市药品交易结算操作手册(医疗机构)》参阅。
(二)结算账户管理
1.参与对象:医疗机构选择合作的符合德州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配送要求的流通配送企业。
2.操作时间:2020年9月2日起至2020年9月10日全天。
3.操作入口:【首页】->【药品集中采购平台】->【CA登录】,登录后首页【药品交易】,详细操作,请到系统内右上角帮助栏下载《德州市药品交易结算操作手册(配送企业)》参阅。
二、咨询服务
医保局电话:0534-2720313
海西服务热线:400-618-2090
德州医疗机构QQ群:1095393061
德州药品企业QQ群:1098250434
德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