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卫药政发〔2015〕190号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5年公立医院
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市(行署)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绥芬河市、抚远县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5〕7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组织制定了《黑龙江省2015年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黑龙江省2015年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docx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商务厅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