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中药配方颗粒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中药配方颗粒
项目编号:闽营采【2019-35】-1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96092519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中路145号
联系方式:曾工 1855994027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13960925191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梅峰路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合同包预估金额 (万元) | 规格型号 技术指标 | 服务期 | 交货期 |
1 | 1-1 | 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中药配方颗粒 | 按需供给 | 40 | 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3年 | 配方场地装修改造验收合格后开始供货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招标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企业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符合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对参加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书面声明(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 2、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或审计报告);②依法缴纳税收: 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中打印的有电子印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提供变更证明文件,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2月06日 08:30 至 2019年12月1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大厦8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6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6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大厦8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