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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中药配方颗粒竞争性磋商

所属项目: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中药配方颗粒公

发布时间:20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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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中药配方颗粒竞争性磋商
信息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 2020年10月10日 所属项目: 福建福州儿童医院院标

项目概况

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中药配方颗粒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8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营采【2019-35】-2号

项目名称: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中药配方颗粒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招标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企业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符合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对参加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书面声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

2、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或审计报告);

②依法缴纳税收: 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中打印的有电子印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10日 至 2020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8层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8层)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8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

联系方式: 曾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8层

联系方式:张工 139609251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13960925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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