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市管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机构中药饮片流通秩序,建立健全中药饮片供应保障体系,提高中药饮片配送质量,保障医疗机构临床疗效和用药安全,统一全市医疗机构中药饮片销售价格。根据《宝鸡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联合体实施方案》(宝卫三统办发〔2016〕574号)和《宝鸡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中药饮片统一配送工作实施意见》(宝卫三统办发【2016】801号)文件要求,现对全市各级医疗机构2016年中药饮片全年采购量前100种的品种进行统计,由市药品耗材采购联合体办公室梳理、汇总后与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进行统一议价,议价结果全市统一执行。
各单位、各县区上报采购目录和数据时,必须做到目录真实、数据有效、名称规范,并于2017年3月10日前上报宝鸡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联合体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市管各医疗卫生机构直接上报,县区汇总后统一上报(纸质版加盖公章)
办公地址:宝鸡市西凤路1号宝鸡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联合体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子邮箱:bjcglht@163.com
办公电话/传真:3229878
联系人:刘辉
附件:宝鸡市医疗机构中药饮片使用情况统计表
宝鸡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
集中采购联合体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