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供应商(含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
根据襄阳市深化全域“三医”联动改革工作的整体安排,按照《襄阳市城市公立医院药品带量采购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襄医改字〔2016〕4号)及《襄阳市公立医院药品带量采购综合评审及议价谈判细则(试行)》(襄医改办〔2017〕18号)文件要求,襄阳市专科用药带量采购报名、产品注册及审核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报价及解密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价时间:2017年11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下午16:00。
二、解密时间:2017年11月20日(星期一)上午9:00-上午12:00。
三、报价及解密方式:请各药品供应商(含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登录“襄阳药械集中采购网”(http://www.xyyxcg.com/)的“药品带量采购”板块,并按照网站首页右上方“操作指南”中的《企业报价及解密操作手册》进行报价及解密操作。
四、报价单位:投标单位应按照平台申报品种的最小计量单位进行报价(成交后换算成通用规格),如口服常释剂型以“片”、“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进行报价,报价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有效数字,报价使用货币为人民币,单位为元。
五、报价规则
(一)报价前,认真通读综合评审及议价谈判细则,避免因政策未吃透或错误理解,影响投标报价。
(二)总体原则:质量优先,价格合理,适当比例降幅(与2017年湖北省中标结果比价)。
(三)根据议价谈判咨询专家组讨论的意见,将报随机抽取组建的综合评审与议价谈判专家委员会审议确认,本次药品带量采购目录内品规报价建议如下:
1、投标人少于3家的品规报价不得高于湖北省2017年中标价,且不得高于全国最新最低价,预期降价幅度不低于5%,其中第一质量层次品规预期降价幅度不低于3%。
2、投标人多于3家(含3家)的品规原则上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形成合理报价,其中辅助用药品规(专家组审定)预期降价幅度不低于15%(与湖北省2017年中标价比)
3、普药(基本药物、低价药)品规报价依据市场机制定价,但反对企业垄断报价,若有事实依据,将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
(四)投标报价须符合《药品差比价规则》,同企业、同通用名、不同剂型、不同规格成交价应保持合理的差比关系,不得出现倒挂。同通用名、同质量层次、同质量属性、同剂型、不同规格成交价不得倒挂。上述问题均须调整成交价,投标人不接受调整的视为放弃。
(五)价格动态调整意见:对于市场价格变动较大的品规,一旦成交产品全国最低价调低,由供应商申报或直接挂网调价。
六、联系方法
联 系 人:李捷
联系电话:0710-3530439
电子邮件:xyyxcg@qq.com
网 站:http://www.xyyxcg.com/
襄阳市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