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器械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疗器械“阳光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医〔2016〕133号)有关要求,为做好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疗器械“阳光采购”的推进工作,即日起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医疗器械)开放相关企业注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受理企业范围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总代企业及经营企业。
二、注册流程
(一)注册主体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总代企业(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能够获得某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独家代理的企业)及经营企业(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二)注册方式
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总代企业及经营企业通过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医疗器械)(http://biz.smpaa.cn/ysxtqx)进行注册,相关问答及操作手册详见附件。
(三)注册材料
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总代企业及经营企业根据信息系统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四)审核结果
请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总代企业及经营企业提交注册后积极关注登陆界面上“注册后查看审核结果”的动态,查询当前审核状态。
三、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黄渡路74号虹鹰大楼706室
邮编:200081
电话:63273747-208、66078050、63063528、56509211
传真:56509211
附件: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系统(医疗器械)问题解答与操作指南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