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分类挂网采购工作细则(暂行)》的通知》要求,对兵团阳光挂网药品价格进行动态调整。
一、调整范围
兵团已挂网药品,挂网价格高于全国省级平台最低价(执行超过30日),联动全国各省级现执行挂网价中最低价并进行调整。
二、调整时间
自2023年1月1日起,系统自动调整为新的挂网价格。
三、申诉渠道
各生产企业对动态调整结果有异议,请在2022年12月28日19:30前在兵团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药品招标管理—阳光挂网—阳光挂网申(投)诉”进行申诉。
咨询电话:0991—4607077 0991—4607069
附件:兵团动态调整阳光挂网药品价格明细表
兵团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