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阳光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医保规〔2021〕3号)和《关于印发自治区、兵团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医保〔2021〕100号)相关要求,现将兵团药品常态化挂网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信息查看
方式一:下载附件一,附件二。
方式二:相关企业可登录兵团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在“药品招标管理-阳光挂网-阳光挂网公示”中查看相关信息。
二、公示时间
2022年3月8日至2022年3月14日。
三、申投诉受理
公示期间,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如对药品常态化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药品招标管理-阳光挂网-阳光挂网申(投)诉”上传需申投诉资料。申投诉材料应以各省(市)级采购平台中标/挂网结果公告或采购系统中标/挂网目录查询截图为准,且应完整准确包含相关企业及产品信息。投诉企业在提交投诉材料时,“投诉标题”、“投诉内容”两项需填报详实、准确、完整,且不得涉及本投诉企业信息(两项内容将由医保部门转发给被投诉企业)。被投诉企业在收到医保部门转交的投诉信息后,如需澄清,需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逾期不回复,视为认同投诉内容。
兵团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中心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