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甘肃省医疗保障局、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挂网药品价格专项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省第三批挂网药品价格专项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1.相同价格形成方式下,我省挂网药品价格高于其他省份众数价(采集全国挂网药品价格一览表3个省以上挂网的价格)的药品,若同时出现2个众数价取低值;详见附件。
2.我省挂网药品价格高于其他省份挂网最低价(采集全国挂网药品价格一览表不足3个省挂网的价格)的药品;详见附件。 请其他相关企业积极开展挂网价格自查自纠,主动进行价格联动。
二、调整时间 2026年3月24日。
三、调整方式及要求 企业认可拟调整价格的无需任何操作,不认可拟调整价格的通过电子邮件提出申诉,请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申诉函和相关佐证材料扫描成1个PDF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命名为“企业名称+第三批价格调整申诉”后,发送至gansushuju@163.com。2026年3月23日18时前,未提出申诉或未按要求提出申诉的药品系统统一调整挂网价格,不再接受申诉,造成企业损失的自行承担后果。 四、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931-2909382。 监督电话:0931-8127135(省医疗保障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