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在宁省(部)属公立医疗机构,相关中选企业:
根据省第三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安排,经研究,定于2023年2月1日起执行本次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现开展签约量填报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约量填报时间及路径
(一)填报时间:2023年1月3日-2023年1月9日17时。
(二)填报路径:登录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药品分类采购——采购量申报——省第三轮药品签约量确认。
二、签约量填报规则
(一)独家中选品种
医疗机构将同品种意向量的80%分配给该品种独家中选企业。
(二)非独家中选品种
1. 确认优先采购量。医疗机构将同品种意向量的20%作为优先采购量,从优先量企业(价格最低的前50%)中任意选择一个或多个进行分配,填报的优先采购量折算成同品种最小规格量的总和,不得小于填报系统标明的最低量(系统标明的最低量,由省平台根据上年度意向量和采购规则,按该品种最小规格折算而来,下同)。
2. 分配剩余意向量。医疗机构将同品种意向采购量的60%(抗生素为50%)作为剩余量,从同品种中选产品中任意选择一个或多个进行分配,填报的剩余量折算成同品种最小规格量的总和,不得小于填报系统标明的最低量。
3. 未确认或未分配的处理。在规定填报时间内,医疗机构未确认优先采购量或未分配剩余量的,系统自动确认优先量、自动默认将剩余量分配给同品种最低价优先企业。
三、合同网签时间
2023年1月12日-16日开展合同网签,请相关医疗机构和中选企业按时登录省平台完成网签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医保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签约量填报、协议签订的督促和跟踪,并做好医保基金预付、医保支付标准衔接等集采结果执行准备工作,确保群众就医结算不受影响。
(二)请相关医疗机构按照填报规则要求,结合自身需求,按时、准确地完成签约量和预采购量填报,避免误报、漏报,同时按照医保部门统一部署,做好协议签订、药品采购工作,不得以费用控制、药品规格数量等理由影响中选品种使用。
(三)请各中选企业及时维护中选产品信息,确定合作配送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做好生产供应准备,确保中选药品质量安全和供应稳定。联系方式:
省医疗保障局价格和招采处:025-83290279、83290266;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25-83668690。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