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36种谈判药品集中采购的通知》(国卫办药政函〔2017〕856号)要求,现将利拉鲁肽注射剂等36种谈判药品(以下简称谈判药品,目录见本通知附件1)的挂网要求及挂网价格作出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对于已在“海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挂网的谈判药品,将挂网价格调整到国家谈判价格。(已挂网品种见本通知附件2)
2、对尚未在“海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挂网的谈判药品,请各药品生产企业在2017年9月22日17:00之前将报名材料(材料要求见本通知附件3)递交到海口市华海路安海大厦二楼药品采购科,我中心将按规定挂网交易。逾期将不予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36种谈判药品目录
附件2:谈判药品在海南省已挂网品种
附件3:报名所需材料表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7年9月6日